泸县汇兴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招聘司法局调解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1浏览人次:

因工作需要,泸县汇兴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泸县司法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调解员2名,派遣到司法局相关部门从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1.嘉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

2.泸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3.了解社情民意,熟悉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一定的群众工作基础,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报名参加选聘泸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当地群众认可度高的,学历要求可以适当放宽。

4.较熟悉计算机操作,较熟练掌握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男性为40-65周岁(在195861-198361日期间出生);女性为40-60周岁(在196361-198361日期间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至35岁以上,例如从全日制大学政法专业毕业、有基层工作经历3年以上、有政法相关工作经历3年以上、从事调解工作3年以上等。

6.常年居住、生活在报名参加选聘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所在镇(街道)范围内。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服务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报名-现场初审-面试-体检-政审-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61日至6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泸县汇兴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泸县玉蟾大道西段160

电话:0830-8101600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

4.报名的相关程序:应聘者需提供《泸县汇兴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份、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现场初审

报名现场即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是否符合岗位条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

(三)面试

由泸县汇兴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组织面试。

(四)体检

体检需本人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相应体检。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到户籍所在地所派出所开具政审材料。

(六)聘用

对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对在试用期满经考核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转正手续。

五、相关说明

此次招聘工作由泸县汇兴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按岗位所需人数择优聘用,拟招聘人员均为编外聘用,采作劳务派遣方式用工,薪酬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含基本工资、购买五险。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县汇兴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202361

 

司法局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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