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set Management
Construction
Capital Operation
County Service
资产管理
集团公司自成立以来,先后从全县各级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划拨或竞拍办公用房、商业用房、住宅以及土地等国有资产1140余宗、面积约47.5万平方米。分布在全县各镇、街道以及龙马潭区等地。
一、规范资产管理。
对集团庞大的资产管理,公司逐一建立台账,录入“公房管家”系统进行全方位管理,并实时更新资产变更信息,实现资产管理数据信息化。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国有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和处置等程序。
二、落实资产出租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所有出租的资产,均以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最新评估价为租赁底价,通过互联网公告、张贴纸质公告等形式对外公告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开征集承租方,报价最高的为确定承租人;公开招租只有一个报名者的,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以不低于招租的底价协议租赁。对单宗资产租期较长或年租金10万元以上的,按规定流程报主要领导、主管单位或过会等方式审批后执行。
三、贯彻资产安全巡查制度。
公司制订了资产巡查和安全管理制度,作为专职资产管理的置业公司每月对出租资产及闲置资产进行巡查,形成问题台账,逐一销号闭环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资产及时报集团公司进行整改、维修。对无法维修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房及时通知承租方停止使用,并做好相应的安全处置预案。集团公司各级领导根据岗位职责定期进行安全巡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促整改,限时完结,确保资产绝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