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府华庭项目跟踪审计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01浏览人次:

  学府华庭项目跟踪审计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学府华庭

  2、项目地点:泸县城西

  3、预计工期:480天

  4、工程概况:本项目用地面积为10654.79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为居住小区。总建筑面积37370.41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26621.24m2;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39.16m2;地下车库建筑面积9961.71m2;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70.74m2;架空层建筑面积517.08m2;垃圾库建筑面积45.00m2,以及配套小区内道路、绿化、娱乐设施、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内容包括所有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建筑装饰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交通工程等一切工程项目全施工过程跟踪审计,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

  5、采购要求:学府华庭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6、合同最高限价:该项目跟踪审计服务费用按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的收费标准下浮60%为最高限价,按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的收费标准下浮80%为最低限价。

  7、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服务 合同条款
1 学府华庭 详见一、项目概况 跟踪审计服务费分两次支付,建设项目完成工程进度60%后1个月内支付审定投资额(按审核的进度款作为计算基数)的50%,完成工程竣工审计验收后1个月内支付完剩余部分金额。(竣工审计结果作为跟踪审计最终审计服务费计费基数,跟踪审计服务费用为包干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税费、人工、后期调整等费用),乙方需先开具票据,甲方再付款)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是()

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代表的证明材料: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具备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以上资料验原件收盖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

  2、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类似工程跟踪审计的业绩资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佐证。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报名及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为泸州汇兴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万福大都汇对面汇兴集团三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四、公告期限: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4日17时止。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资格审查通过后,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19年4月5日10时在泸州汇兴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投标人现场提交报价资料,经现场开封对比后以最低报价确定供应商。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泸州汇兴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泸县万福大都汇对面汇兴集团三楼

  联 系 人: 余彬

  电    话:  1809086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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