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公司作为业主实施的泸县龙城大道辅助建设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现就该项目竣工结算审计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一、项目概况:
1.比选人(项目业主):泸县宏远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泸县龙城大道辅助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3.建设地点:泸县天兴镇。
4.审计周期:20日历天
5.工程概况:本项目为农村公路,参照四级公路标准建设,全线1779米,路基宽度5.5米,路面宽度4.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结算价约为265万元。
6.合同最高限价:审计费用根据关于《印发泸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购买社会审计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县府办发〔2016〕145号)文件第二十条要求,基本审计费按2‰为最高限价,效益审计费按4%为最高限价。
二、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
(2)其他要求: / 。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报名及资料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泸县汇兴集团一楼泸县宏远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报名并提交以下资料:
(1)比选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经办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
以上证件验原件收盖鲜章的复印件,报名审查通过后可领取本项目的比选文件。
四、确定招标中选人
比选人定于2021年12月16日9时00分,在汇兴集团三楼进行比选活动,各参选人当场提交密封好的报价资料,经现场开封对比后以合理低价中选方式确定中选人,如有投标价格相同的参选人,现场采取随机抽选方式确定。
各参选人法定代表人出席比选评选会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参加的,需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参选文件开启前由比选人代表现场查验各参选人身份,凡未提供上述证件原件的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五、联系方式:
比选人:泸县宏远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泸县汇兴集团一楼
邮 编:646100
联系人:牛欣宇
联系电话:0830-8993950
2021年12月13日(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