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取房屋租金评估机构的比选公告
泸州汇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比选的方式选择和确定评估机构对名下部分资产进行房屋租金评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一、项目概况:
比选人(项目业主) | 泸州汇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1年县域(部分)房屋租金评估 |
待评估标的情况 | 总面积约为14067.85m2,标的位于泸县县域(详见附件) |
评估报告要求 |
①因涉及标的物存在租赁期限未满的情况,故须作两次评估(上下半年各一次)。 ②上半年的报告须在2021年2月26日前作出。 ③所出具报告能通过相关部门备案。 |
报价与限价 |
各比选人按 元/m2(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进行报价。 注:项目按4.5万元(暨3.19元/m2)为最高限价,最终结算以比选申请人的报价乘以实际评估建筑总面积进行结算。 |
其他 |
①报价为包干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税费、人工、后期调整等费用。 ②项目款在通过相关部门备案且收到鉴定机构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一次性付清。 |
(1)一般要求:二、资格要求
除(合伙)企业以外,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资产评估资质。
(3)其他要求: / 。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报名及资料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泸州汇兴集团三楼(泸县城西加油站旁)报名并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经办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
以上证件验原件收盖鲜章的复印件。
四、确定招标中选人
比选人定于2021年1月29日10时00分,在泸州汇兴投资集团三楼进行比选活动,各参选人当场提交报价进行比较,并采用最低报价确定中选人,当报价一致时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选人。
各参选人法定代表人出席比选评选会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参加的,需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参选文件开启前由比选人代表现场查验各参选人身份,凡未提供上述证件原件的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五、联系方式:
比选人:泸州汇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泸县城西加油站旁
邮 编:646100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830-2839870、13890418817
2021年1月22日(公章)
附:
1.比选申请函
2.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报价函
5.需做房屋租金评估明细表
一、比选申请函
泸州汇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共 1标段比选公告及其所有附件的全部内容,在完全理解并严格遵守比选公告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自愿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我方声明:参加比选抽取时所派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提供的申请材料全部符合比选公告所列要求,并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本申请函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以上为我方参加比选的申请,如违反,则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愿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无条件接受半年内四川省范围内市场禁入处理。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
拟任项目负责人: (签字)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 (姓名,必须是比选申请函中的项目负责人)为我方代理人。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比选申请、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比选申请人: (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四、报价函
致:泸州汇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根据你方 项目比选文件(公告)的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全面研究上述比选文件及补充文件后,我方愿意以 元/�的参选报价并按上述要求完成承担本项目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2.我方已详细审核并完全接受全部比选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一旦我方中选,我方保证按你方要求,完成全部工作。
比选申请人: (全称、盖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电话: 传真: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