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汇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房屋出租对外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20浏览人次:

   根据泸县国资金(2021)131号《关于加强县属国有企业资源性资产租赁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为规范出租资产管理,单次租赁期或同一承租人累积租赁期达5年及5年以上的,租赁资产合同到期后,应当重新公开招租,单次租赁期或同一承租人累积租赁期未满5年的,原承租人不接受续租条件的,视为放弃续租,企业应按规定重新招租。现经公司决定,对以下房屋进行公开招租,请意向承租人向泸州汇兴置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要约。招租标的情况如下:

1、泸州市龙马潭区上码头22号1幢4楼404室,面积约40(㎡),拟定底价出租年租金4320(元),用途为:住房。
2、泸县宋观东门街1号附401号,面积约108.87(㎡),拟定底价出租年租金2700(元),用途为:住房。
3、泸县玉蟾街道怡园路34号3幢2单元13号,面积约115.65(㎡),拟定底价出租年租金6240(元),用途为:住房。
4、泸县玉蟾街道怡园路34号3幢2单元14号,面积约103.99(㎡),拟定底价出租年租金5640(元),用途为:住房。
5、泸县玉蟾街道文星路207号,面积约46.86(㎡),拟定底价出租年租金5400(元),用途为:门市。
6、泸县玉蟾街道农兴街36号,面积约23.5(㎡),拟定底价出租年租金3300(元),用途为:商业及库房。
7、泸县玉蟾街道农兴街34号门市,面积约23.5(㎡),拟定底价出租年租金3300(元),用途为:商业及库房。
8、泸县玉蟾街道清溪街1号,面积约49.92(㎡),拟定底价出租年租金5880(元),用途为:商业及库房。
9、泸县玉蟾街道清溪街3号,面积约30(㎡),拟定底价出租年租金3480(元),用途为:商业及库房。
10、泸州市龙马潭区迎宾大道一段2号1幢102号,面积约75(㎡),拟定底价出租年租金7452(元),用途为:住房。
11、泸县玉蟾街道祥和路133、135号,面积约40.56(㎡),拟定底价出租年租金10680(元),用途为:门市。
12、泸县玉蟾街道农兴街27号1幢1单元502号,面积约55.74(㎡),拟定底价出租年租金3120(元),用途为:住房。
13、泸县玉蟾街道农兴街27号1幢1单元501号,面积约55.74(㎡),拟定底价出租年租金3120(元),用途为:住房。
一、招租方及拟招租标的
1、招租人:泸州汇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招租标的概况:以上共13处资产,排列的各资产坐落为一个标的。
二、租赁期限:
 本次招租标的租赁期限拟为 2 年。
三、租金要求:
实行租金预交制:首年租金不低于以上排列各资产对应的底价,租金按签订合同约定交纳租金,下一个交租周期提前一个月缴纳,租金在2年之内不作调整。
四、意向承租人的报名条件:
1、意向承租人须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人须无刑事犯罪记录,近5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无不良执业记录。
3、意向承租人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经营道德和社会责任。
五、意向承租人提出的拟承租条件应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的内容:
1、租赁结束,承租人投入的固定资产、装饰装修、设施设备等均无偿、无条件归出租人所有,且出租人不予承担任何费用。
2、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将转租转借第三人使用或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3、租赁期间,承租人服从出租人关于安全、卫生等社会性事务的管理;不得搭建违章建筑物。
4、租赁期间,租赁标的的维修事宜及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六、现场勘查:
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期内自行到现场实地勘查,意向承租人报名视为自行完成了现场实地勘查,对拟招租标的现状无异议。
七、报名及开标时间:
2022年5月20日8:30时起至2022年6月2日17时止,2022年6月7日下午15点时开标。
八、报名方式及材料:
1、在报名时间内,意向承租人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意向承租人报名条件的资料;提供包含了租金报价、支付方式、租赁权利义务等拟承租条件的资料。
2、报名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3、报名材料以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交泸州汇兴置业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玉,联系电话:13890418817、0830-2839870,地址:万福大都会对面汇兴集团一楼。
九、承租人的确定方式:
1、根据意向承租人移交的报名材料情况,招租人予以审查核实,标的物原承租人竞标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租用,在予以综合各种条件后确定,待确定后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以正式的《租赁合同》为准,按合同履行应交纳3个月租金为《房屋租赁合同》保证金。
2、经招租人确定的意向承租人若在5天之内不与招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视为意向承租人放弃承租。
十、解释权:
本招租公告属要约邀请,由泸州汇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公告人:泸州汇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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