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我集团拟对以下国有房屋进行公开招租,请意向承租人向泸州汇兴置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要约。
一、招租标的及招租人
(一)招租标的情况
序号 |
坐落 |
面积 |
招租底价(元/年) |
用途 |
租赁期限(年) |
1 |
泸县玉蟾街道绿园路85号1幢1单元702号 |
128.38 |
6180 |
住房 |
2 |
2 |
泸县玉蟾街道龙脑大道370号、372号 |
83.8 |
45360 |
门市 |
2 |
3 |
泸县云龙镇和平街90号、92号、94号以及云龙镇新堰街西段4号 |
97 |
9600 |
门市 |
2 |
4 |
泸县杨九新建街55号2幢2单元101号 |
70.82 |
2160 |
住房 |
2 |
5 |
泸县玉蟾街道朝阳北街3号 |
25 |
4560 |
门市 |
2 |
(二)招租人
上述标的招租人为泸州汇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租赁期限
本次招租标的租赁期限为2年。
三、租金要求
实行租金预交制:首年租金不低于以上明细表各资产对应的底价,租金按签订合同约定交纳租金,下一个交租周期提前一个月缴纳,租金在2年之内不作调整。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投标。
(二)投标人须无刑事犯罪记录,近5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无不良执业记录。
(三)投标人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经营道德和社会责任。
五、报名方式及报名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3年1月18日8:30起至2023年2月3日17:00止。
(二)在报名时间内,意向承租人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意向承租人报名条件的资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报名材料以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交泸州汇兴置业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玉,联系电话:13890418817、0830-2839870,地址:泸县玉蟾街道玉蟾大道226号(万福大都会对面汇兴集团一楼)。
七、意向承租人拟承租条件应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的内容
(一)租赁结束,承租人投入的固定资产、装饰装修、设施设备等均无偿、无条件归出租人所有,且出租人不予承担任何费用。
(二)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转租转借第三人使用或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三)租赁期间,承租人服从出租人关于安全、卫生等社会性事务的管理;不得搭建违章建筑物。
(四)租赁期间,租赁标的的维修事宜及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八、现场勘查
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期内自行到现场实地勘查,意向承租人报名视为自行完成了现场实地勘查,对拟招租标的现状无异议。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已报名意向承租人于2023年2月6日下午15:00到泸县玉蟾街道玉蟾大道226号(汇兴集团一楼)开标,逾期视为放弃。
十、承租人的确定方式
(一)根据意向承租人提交的报名材料情况,招租人予以审查核实,标的物原承租人竞标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租用,在予以综合各种条件后确定,待确定后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以正式的《租赁合同》为准,承租人应交纳3个月租金为履约保证金。
(二)经招租人确定的意向承租人若在5天之内不签订合同的,视为意向承租人放弃承租。
十一、解释权
本招租公告属要约邀请,由泸州汇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公告人:泸州汇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