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汇兴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招聘后勤服务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7浏览人次:

 因工作需要,泸县汇兴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泸县公安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派遣到泸县公安局相关部门从事后勤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对象及范围

(一)招聘名额。计划公开招聘泸县公安局食堂服务员2名。

(二)招聘对象。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范围。所招聘人员限四川省常住户口。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男子不超过55周岁,女子不超45周岁;

4.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后勤服务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报名-现场初审-考试考核-体检-政审-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213日至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泸县汇兴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泸县玉蟾大道西段160

电话:0830-8101600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的相关程序: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填写《泸县汇兴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后勤服务人员招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5.需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报名者需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提供相关材料:(1) 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即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是否符合岗位条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初审合格后交泸县警务服务中心审查。

(三)考试考核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在报名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用邮件或电话通知参加考试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若未入围,恕不通知)。

参加考试考核的人员须将提交的初审资料原件带至考试考核现场进行复核,复核通过方可参加考试考核。

(四)体检

1:1比例入围人员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入职体检。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政审材料。

(六)聘用

对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2个月。对在试用期满经考核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转正手续。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贯穿始终,由泸县公安局督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组织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县公安局和泸县汇兴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202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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