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泸县振兴乡村服务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事项与我公司签订合同,三十日内不按要求签订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
上一篇:泸州市泸县分拣配送综合中心项目中央厨房装修工程设计比选公告
下一篇:泸县丞相山公墓龙泉墓区项目监理单位公开招标邀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