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泸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期)招标文件,经评审小组评审,现最终确定泸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期)的机械设备、智能管理系统采购单位中标人为泸州汇兴物资有限公司。
请泸州汇兴物资有限公司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事项与我公司签订合同,三十日内不按要求签订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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